中新網河南新聞12月13日電 據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隨著河南各地優化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出臺,常用感冒、抗病毒、止咳、退燒類藥品和抗原試劑盒等醫藥用品成為消費者購買的熱門商品。為進一步規范醫藥用品市場價格秩序,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醫藥用品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嚴厲打擊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告誡書提醒河南全省各相關經營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價格行為自律,增強社會責任感,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醫藥用品保供穩價工作,自覺維護醫藥用品市場價格秩序。同時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
禁止各相關經營者有下列價格違法行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不標明價格,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違規強制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務。
告誡書還明確經營者應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確核定經營成本,不得在經營成本沒有明顯增加的情況下提高防疫用品和服務的價格。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網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