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12月10日電 (楊大勇)記者10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完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管轄機制,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公安廳近日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中刑事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該省知識產權“三合一”管轄機制填上了最后一塊“拼圖”。
自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在河南省開始實施“三合一”管轄機制以來,河南法院在鄭州、洛陽等試點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5月1日起,河南法院開始對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在全省范圍全面實行集中管轄,并確定了集中管轄的基層法院,有效推進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和程序集約化,起到較好效果。
根據《意見》精神,自今年12月7日起,河南省各省轄市轄區內第一審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分別由指定的1到2家基層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檢察院管轄,實現了一審刑事案件管轄的集中化。自此,該省全面實現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轄。
《意見》還確定了集中管轄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類型、集中管轄刑事案件的司法機關以及對應的管轄區域,一方面實現了知識產權案件辦理的專業化、集中化,另一方面有利于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的對接與協作,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
《意見》明確,檢察機關辦理知識產權“三合一”刑事案件實行“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轄區內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由有集中管轄權的檢察院直接受理,無需逐級報請指定管轄。各縣(區)公安機關分別向指定的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和移送審查起訴。
在如何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質效方面,《意見》提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檢察院、河南省公安廳建立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解決“三合一”審判機制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合力。
如何確!叭弦弧睂徟袡C制改革工作在全省順利推行?該《意見》要求,各管轄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合理配置司法資源,選派業務骨干相對固定從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偵查、批捕、公訴和審判工作。(完)